关于免去
迟宏旭同志山东省珠宝商会副会长职务
通知
各会员及相关单位:
根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和《山东省珠宝商会章程》有关规定,经研究决定,免去迟宏旭同志山东省珠宝商会副会长职务。
迟宏旭同志职务免去后,不再担任本商会任何职务。其以个人名义开展的一切社会活动、商务往来、发表言论及实施行为,均与山东省珠宝商会无关,本商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。
特此通知!
山东省珠宝商会
2025年9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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